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沿江快速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外供电工程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南昌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项目名称:南昌市排水事务中心沿江快速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外供电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9760.85 元
最高限价:1509760.8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洪购2025F001415920 |
沿江快速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外供电工程 |
1 |
批 |
1509760.85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指定开工日起25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包括施工、安装等工作并正常通电运行。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本项目工程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3.1 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许可证;4.3.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26日 23: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