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局集团公司工务系统2025年度无人机设备维护保养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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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项目名称 |
工作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单位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不分包 |
工务系统2025年度无人机设备维护保养 |
1宗 |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各工务段、基础设施段 |
工务系统各工务段、基础设施段 |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4.供应商提供2024年以来无人机设备的销售或维修业绩,附一份销售或维修合同复印件。
5.供应商提供无人机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6.供应商须为服务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供应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登录后查看)竞争性谈判文件从2025年05月14日至2025年05月19日公开出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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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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