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车站呼和东站南场消防泵房整治、普速场消防水炮整治及行包房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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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车站委托,现就呼和东站南场消防泵房整治、普速场消防水炮整治及行包房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现场作业人员须持有高空作业证(5名以上)。
6、需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不少于3项业绩证明;
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近3年盈利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投标人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规定,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截图。
9、投标单位需对本项目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加盖呼和浩特站公章,根据本项目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未经现场踏勘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单位在呼和浩特地区设有办公场所,需提供场所所有权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5月13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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