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堤防)第十二标段-块石、砂砾石竞价采购招采公告
所属地区 | 哈尔滨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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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黑龙江浚泽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堤防)第十二标段-块石、砂砾石采购项目
1.2项目编码:CG
1.3采购内容:块石、砂砾石
1.4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1.5采购明细:详见下表及采购文件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 |
验收标准及方式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价 (含税含运费) |
税率 |
采购预算 (含税含运费) |
1 |
块石 |
7-15cm |
石料 |
石料应具有耐久性好、不易碎、无风化迹象,石料饱和抗压强度>30Mpa,软化系数>0.75,冻融损失率<1%。中值粒径宜介于 1.5D~2.0D 之间,不在外表面的填料可有15%的超出该范围。 |
SL/T 264-2020 |
试验检测 |
m³ |
50000.00 |
150.00 |
13% |
7,500,000.00 |
2 |
砂砾石 |
/ |
石料 |
砂砾石垫层粒径范围1.25~30mm,含泥量均小于5%。颗粒形状要求无片状、无尖角、针状颗粒,坚固抗冻。 |
GB/T 14685-2022 |
2010.00 |
143.00 |
287,430.00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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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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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7,430.00 |
|
备注 |
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数量,实际进场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最终结算以采购方验收合格数量为结算依据。当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不足表中数量时,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需求不足向采购人进行索偿。 |
1.6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和地点准时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采购人采用现金、转账、汇票、电汇、国内信用证、交通银行航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货款支付前双方应先进行对账后再开发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照需求方要求按批次组织供货,以现场实际验收合格到货数量为准,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采购人按照批次进场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货款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付款等额合规的增值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经换算过的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8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饶河县饶河农场西通管理区。
1.9其它要求:
1.9.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9.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9.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9.4计量方法:详见1.5条。
1.9.5验收
1.9.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9.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9.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初步检验,待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者业主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接收方出具材料验收确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材料接收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9.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9.5.5验收异议时限
1.9.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9.6验收异议处理
1.9.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9.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9.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9.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 7,787,430.00 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车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等全部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13%)。
竞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竞价价格进行换算并公示,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年检有效且经营范围中包含当次采购的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9.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10.被列入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1.被列入建投供应链管理中心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4.12.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1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4.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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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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