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XF********
项目名称###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保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确保他们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免受意外伤害的威胁,根据《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二、保险内容
(一)身故、残疾每人赔偿限额:100万元;
(二)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
(三)附加团体扩展高原病保险条款(A)款:100万元;
(四)附加扩展承保自费医疗费用保险(C款)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自费医疗保额2万元(给付比例50%)
(五)每人津贴100元/天,每次免赔3天,每次最高赔偿90天,累计赔付不超过180天;
特约:
1、被保险人及职业类别以被保险人清单为准
2、意外住院津贴保险日津贴为100元/人,单次免赔3天,每次限额90天,全年累计给付天数180天为限
3、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保险人报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延迟报案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于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特别约定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
4、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公司将按以下约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赔付范围:可报销医疗费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丙类自费部分)。
扩展责任:本保单扩展承担乙类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赔付条件及比例:
免赔额: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对剩余可报销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赔付。
乙类自付部分:按50%的比例单独赔付(不扣除免赔额)。
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限额:最高赔付人民币10,000元(含可报销费用及乙类自付部分)。
累计限额:保险期间内总赔偿金额以人民币20,000元为限。
5、本保单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高原反应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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