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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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服务(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5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烟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登录后查看)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建设焚烧处理规模850t/d,污泥处理规模300t/d(含水率80%)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条425t/d垃圾焚烧生产线。 |
七、服务内容:1、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通则》和《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等法规、制度要求及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2、编写合规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对本公司安全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3、服务范围包括:本厂生产、生活及辅助系统。包括并不限于:污泥干化系统、垃圾和污泥接收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机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预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辅助燃料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渗滤液输送及处理系统、化验分析室、仓库、档案室、多功能厅、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库、机修间等。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科学、公正、合法的自主开展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根据有关法律、规章、文件、标准等要求,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预测发生事故造成职业伤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信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客观真实的安全评价结论,形成安全评价报告书。 (2)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应就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组建具有丰富的安全评价工作经验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投标资料承诺的关键人员、能力、工作方案及服务计划等,不得随意变更。 (3)供应商应建立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配备充分的硬件设施、人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任务。 (4)安全评价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供应商应如实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及出具安全评价报告,不得弄虚作假或伪造、篡改数据。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 |
十、服务地点要求: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上海大街95号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具有省厅批准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类似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或固废或废水或废气处理相关行业的安全现状评价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2)本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并与供应商有劳务关系。(投标时需提供负责人的证书和近期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 到 2025年05月15日23时59分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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