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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中心2025-2027年快速路月塘苗圃养护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扬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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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食堂调味品、干货类等原材料年度供应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2万元  

采购需求: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食堂调味品、干货类等原材料年度供应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作期满,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及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025年4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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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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