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陇川分公司2025年5月办公楼楼顶广告牌拆除项目,依据德宏分公司2024年10月17日总经理专题办公会议同意实施。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通过公开谈判方式采购一家供应商,由该供应商按照电信公司要求,提供中国电信陇川分公司2025年5月办公楼楼顶广告牌拆除服务。该项目费用包括材料费、施工费、以及本项目涉及的设计费、安全生产费、清理运输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费用支付以实际发生审定金额为准。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5,0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有效期内同等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2.1.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1.3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注: 根据住建部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对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对应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具体规定以该通知内容为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以上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相关规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为准;2.1.3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建筑工程),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特种作业人员: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2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电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架子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以上人员均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②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④以上人员不得兼任。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谈判项目应答。2.1.5应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2.1.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应答。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2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2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17)近两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18)法律法规、谈判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2.3相关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要求。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4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