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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专项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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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标的

采购内容

招标范围

最高限价

某单位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专项案件法律服务项目(二次)

为某单位盈余分配纠纷诉讼项目提供诉讼阶段、执行阶段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人民币1,970,000.00 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律师代理费用由基础代理费用和风险代理费用两部分构成。律师代理费用(含税)总额最高不超过¥1,970,000.00 元。无论案件标的和风险代理比例等如何变化,本项目律师代理费用(含税)总额均应不超过¥1,970,000.00元。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综合下浮率报价方式。

2.服务期限: 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签署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后终止。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2年至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领购本次招标文件。

10、律师事务所最近3年未被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律师协会或司法局证明文件)。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登录后查看)

12、投标人具有在中国境内取得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3、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少于5人(提供团队成员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14、律师团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律师协会证明文件】。

三、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5月9日0:00至2025年5月16日17:3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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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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