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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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
预算金额:551.1470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
备注 |
01包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1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监测)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1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19.896万元 |
无 |
02包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2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厂界气体监测)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2包: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厂界气体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76.6万元 |
无 |
03包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3包: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及再生水监测)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3包: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及再生水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22.581万元 |
无 |
04包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4包:中心城区排水户排水水质监测) |
北京市中心城区排水与再生水设施运行监测(第4包:中心城区排水户排水水质监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32.070018万元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 口中小 口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口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01包:3.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应包括:
①水质监测指标:证书附表应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90-2012)中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生化需氧量(BOD5)、色度、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汞(汞)、总镉(镉)、总铬(铬)、六价铬、总砷(砷)、总铅(铅)、烷基汞、挥发酚、硫化物、氟化物、可溶性固体总量(溶解性总固体)、总氰化物(氰化物)、总铜(铜)、总锌(锌)、总锰(锰)、总镍(镍)、总硒(硒)、甲醛、总铍(铍)、苯、甲苯;《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中氯化物。
②泥质监测指标:证书附表应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 24188-2009)pH值、含水率、总铜(铜及其化合物)、总锌(锌及其化合物)、总铅(铅及其化合物)、总镉(镉及其化合物)、总铬(铬及其化合物)、总镍(镍及其化合物)、总汞(汞及其化合物)、总砷(砷及其化合物)、挥发酚、总氰化物(氰化物)、粪大肠菌群菌值(粪大肠菌值)、细菌总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稳定标准》(CJ/T 510-2017)混合液污泥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GB/T 23486-2009)pH值、含水率、总氮、总磷、总钾(钾)、有机物含量、粪大肠菌群菌值(粪大肠菌值)、蠕虫卵死亡率、总镉(镉及其化合物)、总汞(汞及其化合物)、总铅(铅及其化合物)、总铬(铬及其化合物)、总砷(砷及其化合物)、总镍(镍及其化合物)、总锌(锌及其化合物)、总铜(铜及其化合物)、总硼(硼)(硼及其化合物)、矿物油、苯并芘。《污泥产品林地施用技术规范》(DB11/T 2124-2023)含水率、pH值、总氮、总磷、总钾、粪大肠菌群数(粪大肠菌群菌值)(粪大肠菌值)、蛔虫卵死亡率、总镉(镉及其化合物)、总汞(汞及其化合物)、总铅(铅及其化合物)、总铬(铬及其化合物)、总砷(砷及其化合物)、总镍(镍及其化合物)、总锌(锌及其化合物)、总铜(铜及其化合物)、多环芳烃、苯并芘、矿物油。
02包:3.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应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2007-2022)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甲硫醇、非甲烷总烃。
03包:3.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应包括:
①排水管网水质监测指标:证书附表应包含《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
②再生水水质监测指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pH、色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铁、锰、氯化物(Cl—)、硫酸盐(SO42—)、总氯、大肠埃希氏菌。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pH、色度(度)、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
04包:3.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应包括:水质监测指标:证书附表应包含《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307-2013)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色度、氨氮、总磷、总氮、苯胺类、粪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可溶性固体总量、总余氯、氯化物以及《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污水悬浮物浓度所规定的监测方法;
如供应商提供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指标名称或检测方法与上述描述不一致,需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说明,确保检测方法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3.2.2供应商近3年内无水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3.2.3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2 至 2025-05-16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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