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管护费-设施设备及房屋维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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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4.采购预算金额:23万元
5.采购内容:2025年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管护费-设施设备及房屋维修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服务要求)
6.项目实施地点:玛河建筑垃圾填埋场。
7.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维修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
(6)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三、获取文件时间及方式:
(1)报名起始及文件售出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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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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