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H25ZB036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残疾人意外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4万元 最高限价:75.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75.4 |
75.4 |
其他保险服务 |
天津市宝坻区残疾人联合会采购残疾人意外保险项目,为宝坻区全区持证残疾人投保意外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目前,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23131名(不含村级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571名),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间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经保监会批准具有经营保险业务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派遣 1 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供应商如为分机构,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或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8)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会议,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会议,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到 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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