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及生产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002标段:叉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428803、SXMTZB2503F-502(F)),已由中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2025】1次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全面预算,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华昱公司是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公司现有公务用车14辆,生产车辆16辆。现需要通过外委修理厂来完成对我单位所有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故障修理,并且能够保证维修质量等。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及生产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002标段:叉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标段(包)内容:按要求对3个型号、5台叉车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2.4服务地点: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及生产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002标段:叉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叉车维修或保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空调类型,须提供如技术协议、用户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辅助证明材料至少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使用部门印章);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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