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大厦监控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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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大厦监控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人保财险大厦监控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标准。
3.项目性质:服务。
4.服务期限: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5.实施地点:北京。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企、央企、政府类或商业等业态办公楼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监控系统设备维保项目)不少于3个;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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