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批次土方运输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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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三批次 土方运输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202
1.3 采购方式:评审+竞价;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采购预算:1224552元;
1.6 采购内容:土方运输;
1.7 服务时间:具体供应时间按工程施工进度及甲方通知供应;
1.8 服务地点:哈尔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1.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 质量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1.11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1.12资格要求:
1.1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1.12.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信用情况查询: (1)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1.1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的任一相关材料,注:提供任意一个或多个证明材料均可)。
1.1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1.12.5、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机械必须全部满足需要且是公司自有机械,设备状况良好,符合机械设备安全行驶条件(佐证材料:提供相应要求机械的正规销售发票或完税发票复印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成交结果,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供应商负责。
1.12.6、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视为同意此项付款方式,签署合同时,不得对此项付款方式提出异议。且供应商能应保证足额开具核定的租赁费用发票,后期不得已超出年度费用为理由拒不开票。
1.1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符合性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报名时间为2025年04月29日09时至2025年4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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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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