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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环境应急预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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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环境应急预案项目 

2.项目编号:ZRHX

3.预算金额:35万元

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环境应急预案项目

4.服务期:编制应急预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30日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技术服务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报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报告(本项不用提供相应材料,出具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格式后附)。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 2025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 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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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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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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