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柳青电厂双曲线冷却塔循环水余热利用项目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内备(2025)16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10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70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0.00%,自筹及其他资金3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座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杨柳青电厂循环冷却水系统进行余热回收改造,改造1套吸收式热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热泵系统采用吸收式热泵回收汽轮机组乏汽冷却循环水余热用于供热。吸收式热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将组成新能源站。2.2工程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杨柳青电厂双曲线冷却塔循环水余热利用配套脱硫浆液余热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对杨柳青热电厂四期7# 8# 机组脱硫浆液余热回收系统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回收脱硫浆液余热,确保烟气温度降到45℃,回收余热不低于50MW。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脱硫浆液余热循环水管道安装(DN800管道188米)、相关配套管线切改(连接三期5# 6#浆液换热器后的热网回水管)、5#6# 机组脱硫浆液循环水管道切改、疏水管道安装(连接热泵疏水至2# 首站热网加热器疏水出口母管)及脱硫塔除雾器收水系统改造(增加收水装置2台、澄清器1台等)。其中,脱硫塔除雾器收水系统改造为本标段的主要工作,占比50%以上。标段投资594.8577万元,工程规模2台机组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其他人员及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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