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材料检测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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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材料检测
1.2招标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南京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规模10.0万m3/d,全厂污泥脱水和污水消毒工程,规模45万m3/d。扩容工程出水水质满足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中排放限制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二级标准。厂区内新增进水泵房、沉砂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砂滤池、消毒接触池及加氯间、尾水泵房及中水泵房、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除臭滤池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所使用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工作。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所使用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
2.2最高投标限价(%):68(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投标报价不超过收费标准的68%)
2.3服务期限:365天
2.4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执行国家、行业的规范和标准,缺项部分参照地方标准执行,所采用标准规范应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
2.6 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低于3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括:见证取样、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备案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的2倍(24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0万元的工程材料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5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②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半年(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既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44.2%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5年4 月29 日至2025年5 月8 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15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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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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