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43 项目###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5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巴财采〔2022〕14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巴财采〔2022〕14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包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巴财采〔2022〕14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应提供生产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则应提供经营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注册证扫描件。;(2)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以上资料须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应提供生产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则应提供经营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注册证扫描件。;(2)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以上资料须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应提供生产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则应提供经营该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并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有效注册证扫描件。;(2)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以上资料须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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