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洛阳分院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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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洛阳分院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预算金额:230000.00元
最高限价:23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01 |
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洛阳分院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
230000.00 |
230000.00 |
是 |
23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项目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洛阳分院车辆定点维修包含车辆维修、包养、洗车等服务。
5.2 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注: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注: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可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取得合法经营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汽车维修二类(含二类)及以上资格,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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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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