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镇江市市政设施管理处2025年度新建道路维养材料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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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太仓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3205GB04711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新建320585003205GB04711号地块商业服务业用房、住宅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黄家湾路东、中市路北 2.工程规模:总投资为2300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51244.6平方米,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并建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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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方中必须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注:如联合体成员方中有施工单位,则其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成员方中有其他设计单位,则其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成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拟派的并为牵头方单位在职人员,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同时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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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
五、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时00分 | |||||||||||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5-04-28 到 2025-05-09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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