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东区利旧改造EPC总包项目--消防施工(含火灾报警)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东区利旧改造EPC总包项目--消防施工(含火灾报警)(AGGCJSGGXHD250428207445)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本部钢渣处理工程东区利旧改造EPC总包项目--消防施工(含火灾报警)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附件技术协议中全部设备供货及招标图纸全部施工内容。
2.4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2)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工业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功能)工程施工同类业绩不少于2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
(6)投标方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资质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依据总包协议,本标段所涉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品牌要求为:首安消防或同等,满足属地政府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所投标产品的正品承诺函。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8日09时30分至2025年05月0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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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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