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生物制药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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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固始县生物制药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兴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施工总承包、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始县生物制药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2.2项目编号:A32
2.3建设地点:固始县
2.4项目估算投资:约6989.12 万元;
2.5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48082.00 ㎡(约 72.12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22084.00 ㎡,包含办公质检楼、总控楼、原料药车间、液体制剂车间、消防泵房及水池、公用工程楼、产品仓库、丙类仓库、甲类仓库一/二/三、甲类罐组、丙类罐组、锅炉房、RTO、初期雨水池及应急池、三废处理站、门卫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9工期要求:一标段:1年(含设计周期);二标段:同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2.10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的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2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总承包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1.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6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7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 二标段监理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 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2.5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6本标段(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7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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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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