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雁栖镇七路(雁栖镇八路-雁栖镇九路)道路工程(测绘)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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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雁栖镇七路(雁栖镇八路-雁栖镇九路)道路工程(测绘)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怀柔区雁栖镇七路(雁栖镇八路-雁栖镇九路)道路工程(测绘)已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5】232号批准,比选人为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怀柔区雁栖镇七路(雁栖镇八路-雁栖镇九路)道路工程(测绘)
2.2项目总投资: 约3762.13万元
2.3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及内容: 雁栖镇七路南起雁栖镇八路,终点至规划雁栖镇九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定线全长约1104米,红线宽35m。随路实施交通、雨水、照明、绿化、污水、给水、再生水等工程;进行测绘及相关服务工作。
3.参选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参选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4具有无违法记录声明;
3.5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6信誉要求: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6日 领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售价 300元/本,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45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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