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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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宣传片拍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影视广告传媒公司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十二号线项目工程范围:浔峰岗站-大学城南停车场,线路全长37.6公里,全为地下线,共设25座车站(其中6座车站由其他线路代建),其中换乘站17座。最大站间距2.34km,最小站间距0.87km,平均站间距1.5km。本合同实施车站19座,其中双层站8座,三层站8座,四层站3座;区间25段,其中盾构法区间24段、复合区间1段(盾构+暗挖/明挖);大学城南停车场1座,单体建筑11座,槎头车辆段1座,单体建筑15座;风井3座,其中3层2座,4层1座;铺轨100.287公里,其中正线74.956公里,场段25.331公里,预设5处铺轨基地;鸣泉主变电所1座。车辆采用6节编组A型车,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
1.2.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
1.3.项目内容:
广州地铁十二号线项目宣传片整体策划、拍摄、导演、剪辑工作。
1.4.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2.1.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影视拍摄、制作企业宣传片从业资格,具备与宣传片拍摄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2.1.4.必须有专业的拍摄、剪辑等相关设备,并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独立完成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学校宣传片、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广告宣传片等,需提供相关合同或电子视频文件);
2.1.5.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1.6.不接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的单位;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不接受被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单位。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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