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疏勒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敦煌市2025年)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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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dhzf
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市疏勒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敦煌市2025年)监理
预算金额:95.27(万元)
最高限价:95.27(万元)
采购需求: 对甘肃省酒泉市疏勒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项目(敦煌市2025年)23个标段进行监理。包括作业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其中:
dhzfcg202504230005-1:造林+围栏监理:封育围栏1、2、3标段(黄渠镇+莫高镇一百四戈壁+阳关镇二墩村)、人工造乔木林(莫高镇伊塘湖)、人工造灌木林(阳关镇大坡井子),预算19.83万元。
dhzfcg202504230005-2:固沙促进封育监理:固沙促进封育1-7标段(阳关镇二墩村),人工造乔木林(阳关镇二墩村),预算25.42万元。
dhzfcg202504230005-3:工程固沙一区监理:工程固沙1-5标段,预算25.82万元。
dhzfcg202504230005-4:工程固沙二区监理:工程固沙6-10标段,预算24.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第一季度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若为免税企业或零申报企业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3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1.5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需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4至2025-05-13,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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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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