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实施主体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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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
睢宁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院落物业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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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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