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精准管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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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精准管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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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精准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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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包括4个方面内容,分别为常规研判分析、市城区网格化监管系统运维管理、精准管控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5.2标包划分:1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1年。 5.5服务地点:濮阳市。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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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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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 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投标人可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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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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