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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杭州机场项目钢绞线、兰张铁路项目石灰、粉煤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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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新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站(含)以南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ZJCGTZQ-4标

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工程概况:钱塘制梁场设计位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后新庙村,对应线路里程DK37+850(中心位置),占地面积约100亩。梁场主要负责杭州机场高铁HZJCGTZQ-4标3座桥共计206孔箱梁预制任务,其中32m双线箱梁124孔,24m双线箱梁17孔;32m单线箱梁51孔,24m单线箱梁14孔。

1.1.2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4标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张掖市境内,为东西向铁路,线路起自武威站,经过金昌市进入张掖西站。新建线路全长 244.053km,全线共新设朱王堡、金昌南、芨岭西、山丹北 4 处车站,既有接轨站武威东、张掖西 2 处。

本标段正线起讫里程为 DK388+114~DK449+091.6,全长 60.978Km 位于甘肃省金昌市、张掖市境内,其中金昌市境内 11.89Km、张掖市境内 49.09Km,主要工程量有:改移道路 5.7Km、路基工程 54.399Km、涵洞 3491.81 横延米、桥梁 6.579Km、箱梁架设 565 孔、电力防护棚洞 610 米(两处 )、 其 他 电 力 安 装 3072KW 及 防 雷 接 地 、 房 屋 工 程15796.43 ㎡、大临配套工程等。工期:1095天。

1.2 资金来源:已落实。

1.3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标书售价(元)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GJX

1000

钢绞线

1*7-15.20-1860

2200

杭州机场项目制梁场

 

2

SH-1

2000

熟石灰

(CaO+MgO)含量不应小于80%,CO₂含量不应大于 9%,未消化残渣含量(5 mm 圆孔筛余)不应大于 15%

29508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一工区大青阳口农场附近

 

3

SH-2

2000

熟石灰

23500

4

SH-3

2000

熟石灰

23500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一工区

马莲井车站

4公里处

5

SH-4

1000

熟石灰

16000

6

SH-5

2000

熟石灰

22000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张三四线铁路武张段ZQ4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二工区

马莲井车站6公里

7

SH-6

2000

熟石灰

22000

8

SH-7

1000

熟石灰

15300

兰张项目

二分部

9

FMH-1

1000

粉煤灰

Ⅰ级

6000

山丹县山丹农场青羊口

一分部

10

粉煤灰

Ⅱ级

30000

11

FMH-2

1000

粉煤灰

Ⅰ级

12000

山丹县马莲井2号拌合站

一分部

12

粉煤灰

Ⅱ级

45000

13

FMH-3

500

粉煤灰

Ⅰ级

800

山丹县清泉镇郇庄村一社3号拌和站

二分部

14

粉煤灰

Ⅱ级

18100

15

FMH-4

500

粉煤灰

Ⅰ级

14000

山丹服务区

制架梁

分部

备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钢绞线(GJX):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后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及以上,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不接受代加工及贴牌产品。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人具有有效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至少2份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石灰(SH-1、SH-2、SH-3、SH-4、SH-5、SH-6、SH-7):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后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须提供3%或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灰年产量1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日消解熟石灰5000吨(含)以上的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生产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建筑消石灰:由生石灰消化的而成,禁止掺杂工业废渣如电石渣,氟化盐,脱硫石膏。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具备的 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需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质量认可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至少一份;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书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同一投标人中标石灰包件最多2个。

粉煤灰(FMH-1、FMH-2、FMH-3、FMH-4):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后注册的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风选设备,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电厂以外的二次加工(包括球磨灰), 生产厂须具有粉煤灰年产量1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生产商须根据供应批次按要求出具真实有效出厂检测报告(符合要求的13项指标)、出厂合格证、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报告(13项指标符合要求,3个月内);须提供生产商与电厂采供合同;生产商需配备有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中出厂质量验收证明所涉及的检验项目需配备的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相应的检测参数授权或相应资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2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放射性除外);3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4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按招标人要求不限于上述情形定期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并满足招标人对国铁集团迎检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书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同一投标人中标粉煤灰包件最多2个。

2.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行贿黑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名册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4月 25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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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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