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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企一策”编制、评审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阿克苏地区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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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一企一策”编制、评审项目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E

2.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函》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拜城县分局下发《关于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告知函》相关要求。为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工作,众泰煤焦化60万吨焦化(含选煤厂)、130万吨焦化(含甲醇项目)申请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环评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工作,并通过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评审,出具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评审批复文件。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60万吨焦化(含选煤厂)、130万吨焦化(含甲醇项目)分别编制2套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并通过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专家评审,最终获得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评审批复文件。

2.5最高投标限价:12万元整(含税)。

2.6服务周期: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编制、评审全部工作。

2.7成果要求: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评审,通过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专家评审后,取得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评审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能够独立完成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工作,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国内独立承担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评审项目至少1项,提供合同协议书、结算发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0日19时00分至2025年4月26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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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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