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贵安新区地质灾害区域评估2、项目编号:GZMD2025-P07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预算为4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5、最高限价为:48万元。6、服务质量与要求: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技术规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令,2003年 11 月 24 日)、贵州省 2007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2014]7 号,********)及相关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2021)等相关规定。取得通过省厅地质灾害专家库评审。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服务期:120日历天。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不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二)本项目所需行业资质或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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