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5-037 项目名称:年产4600吨一级菜籽油加工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67元 最高限价(如有):********.67元 采购需求:年产4600吨一级菜籽油加工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安装日处理105吨油菜籽生产线1条,包括立式蒸炒锅、螺旋榨油机、叶片过滤机,储油罐等设备及配套设备等;安装日精炼一级菜籽油生产线1条,包括毛油罐、板式换热器、蒸汽分配器等设备及配套设备等;购置自动灌装设备,包括检测灯箱、传送带、吹尘枪、灌装机等包括设备等;购置2t蒸汽锅炉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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