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华职业技术学校饭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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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包A |
东莞市南华职业技术学校饭堂食材配送采购一项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参考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条件声明函”作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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