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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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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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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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莱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车自动驻车装置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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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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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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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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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莱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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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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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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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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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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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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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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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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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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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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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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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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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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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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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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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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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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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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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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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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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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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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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山东大莱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车自动驻车装置采购项目,大莱龙铁路公司新配备GC270(金鹰)轨道车两辆,为消除轨道车人工防溜作业的安全隐患,适应沿线复杂作业环境,提高轨道车的作业效率,计划采购四套轨道车自动驻车装置用于轨道车的防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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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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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采购货物为4套轨道车自动驻车装置,包括制造、安装、验收、培训等相关内容,要求供应商于6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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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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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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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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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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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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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5万元(含)以上的轨道车自动驻车装置销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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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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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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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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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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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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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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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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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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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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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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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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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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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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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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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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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5-04-17 00:00至2025-04-19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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