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28 2、项目名称:夏###市管理###县农村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5,552,********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D******** 夏###市管理###县农村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项目第一标段(包)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项目名称:夏###市管理###县农村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156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28 ;******** 采购内容###县24个乡镇及郭庄农贸区,约80万人口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以及24座乡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管理及中转站内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市及甲方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服务期:3年;******** 项目地点###县境内;******** 预算金额:********.2万元******** 采购控制价:********.00元/年;******** 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均可)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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