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号线应急电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多联机空调及配件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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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11、13、16号线应急电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多联机空调及配件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是上海市轨道网络中构成线网主要骨架的4条市域线之一,在网络 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该连接上海市区西北的嘉定区和上海市区的轨道交通线路,途径江苏昆 山花桥,嘉定区,普陀区,长宁区,徐汇区,浦东新区5个区,是第一条跨省市的轨交线路。 该线采取主线和支线两条线路,主线自嘉定北站至罗山路站,支线由花桥至嘉定新城站途径 上海国际赛车场站,并与11号线主线段在嘉定新城站并线。线路全长72.88公里,共有35个 车站,其中换乘车站6座。 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全长38千米,均为地下线,共有31座车站和2座车场。本线现已开通31 站,二期工程长寿路站至世博大道站于2015年12月19日开通运营。二期剩余段(世博大道站 ——华夏中路站区间),三期(华夏中路站——张江路站)已于2018年12月正式运营。上海 13号线是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路网中西北-东南的重要骨干线路,穿越嘉定区、普陀区、静 安区、黄浦区、和浦东新区5个行政区,经过金鹤公路、金沙江路、长寿路、天目西路、恒 丰路、石门路、瑞金二路、成山路、沪南路等客运交通走廊和大型客流集散点,串联城市总 体规划中的几个中心,如长风地区、华阳社区、江宁社区、不夜城综合开发区、太平桥二期 和部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世博会地区以及浦东的三林、六里地区。 上海地铁16号线是中国上海市第十三条建成运营的地铁线路,于2010年3月开工,2013年12 月29日开通运营首通段(罗山路站至滴水湖站) ,2014年12月28日开通运营后通段(龙阳 路站至罗山路站) 。上海地铁16号线西北起自浦东新区龙阳路站,东南至浦东新区滴水湖 站,线路全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境内,北连浦东中心区域,南接南汇新城,串联周浦镇、 康桥镇、航头镇、新场镇以及惠南镇城区。截至2014年12月,上海地铁16号线全长59.334千 2 米,其中地下线长6.734千米,高架线长52.6千米;共设车站13座,其中地下站3座,高架站10 座;列车采用4动2拖6节编组 A 型列车。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多联机空调及配件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出具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CMA、CNAS认证)。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应包含投标产品;在2021年-2023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投标单位须具有上海轨道交通相关的近五年1条以上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1年8月至今)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17时00分-2025年4月17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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