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白碱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发〔2025〕97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市管理局(白碱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白碱滩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白碱滩区 2.项目规模: 本工程用地位于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城区中南部,油二路以东区域。具体内容如下:门卫 1座,地上 1 层,建筑面积 140 ㎡;仓库 2 座(厂房,轻钢结构),地上 1 层,每座建筑面积 1434.29 ㎡;分拣车间 1 座(厂房,轻钢结构),地上 1 层,建筑面积 1434.29 ㎡;打包车间 1 座(厂房,轻钢结构),地上 1 层,建筑面积 1434.29 ㎡;场地硬化、室外(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等)配套工程。(与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处,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42504080024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施工图纸设计(依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出具,并配合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提供后期设计服务等);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所包括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施工图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工期: 174天 工程投资额: 35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2024年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今),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到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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