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医院智能违禁品安检门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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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病房南门智能违禁品安检门和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文件的发布
1、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17:30 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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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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