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1-********-RWZX-0017 项目名称:禄劝彝族苗###县中医院电子胃肠镜和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48 最高限价(万元):226 采购需求:采购电子胃肠镜,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预算金额:21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便携式彩超,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预算金额:38万元;最高限价:36万元。(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标段2: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的两个标段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标段(包)2:本项目的两个标段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1)禄劝彝族苗###县中医院电子胃肠镜和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001包:电子胃肠镜: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禄劝彝族苗###县中医院电子胃肠镜和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002包:便携式彩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标前由招标人或**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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