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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二期)充电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荷泽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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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CXRp025-003; 2、项目名###县###路高质量发展(二期)充电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 3、项目地###县境内; 4、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850万###县乡镇配套安装120kW直流充电桩和7kW交流充电桩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范###县###路高质量发展(二期)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费率) 一 ###县###路高质量发展(二期)充电配套设施建设(EPC)项目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以上资格,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施工负责人目前并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5.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潜在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要求,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具体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 (1)设计费费率控制价:按工程结算价的********%(最高控制价); (2)工程费下浮率由投标人自行报价(不得报零或负数)。 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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