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4月彩铝瓦等加工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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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及方式:
1、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 4月彩铝瓦等加工件 采购
2、采购方式:招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项目的主要内容:
彩铝瓦等加工件一批,具体种类及参数见报价函(见附件一)。
1、由于生产计划或者施工原因导致使用数量发生变化时,在合同中可进行调整。
2、部分规格需求与市场现状不一致的,允许用相似规格替代。如替代规格确实无法满足招标方现场使用的,采购方有权取消该规格的采购。
有规格材质替代,报价方提前标注,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未标注视为达到上述要求,合同签订后不能按要求如期供货影响招标方生产时,招标方有权退货并索赔,所有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合格报价人: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报价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能够遵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报价规则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报价单位行贿等廉洁问题,没有被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企业。
(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6)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报价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可出具承诺书。
(7)首次合作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少有不少于本项目报价金额三倍的业绩证明。
(二)、报价人资格审查的文件:
1、报价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照附件二);
3)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三)
4)制造商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报价);
2、业绩证明
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供货合同或者发票扫描件(首次合作供应商提供)。
3、财务资信情况、安全环保、失信人情况承诺书(参照附件四)。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10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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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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