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铀六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ZN0
2.2招标项目名称
陕铀六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2.3招标项目概况
陕铀六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陕铀六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的主厂房建筑群、主辅工艺系统、供取料系统、液化均质厂房、核应急指挥中心、容器清洗及废水处理系统等设施。
2.4招标范围
陕铀六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陕铀六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的主厂房建筑群、主辅工艺系统、供取料系统、液化均质厂房、核应急指挥中心、容器清洗及废水处理系统等设施。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要求,对影响核设施及其配套的辅助设施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调查、分析、评价,编制《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六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六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提交生态环境部审批并取得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注:根据上级单位或监管部门审批要求,必要时编制《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六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行性研究阶段)。
2.5项目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工程区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个月内,如果本工程建设项目延期,则本合同相应顺延。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 2 个月内完成《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六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的编制,并提交生态环境部审批。
2、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六期项目首次投料前 10 个月内完成《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六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编制,并提交生态环境部审批。
3、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六期项目全部投入运行后 3 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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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相关内容。
(2)人员要求
①报告编制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
(3)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2025 年04月03日17:30— 2025 年04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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