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人民医院手术室地面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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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 手术室地面维修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资金: 3.4万元
计划工期: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5.需要有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面积约 110平方米,拆除原有塑胶地板及混凝土至基层;清理拆除后的混凝土基层,打磨后确保干净、平整、增强地面附着力等;重新铺设混凝土基层、自流平(厚度5mm)及医用同质透心塑胶地板(厚度不低于4mm),塑胶地板颜色需符合院方要求;因手术室为洁净区域必需做好施工防护,不得污染非施工区域环境及设施设备等。
1、严格按照院方要求进行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并满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
2、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不得破坏其他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需按照医院要求进行恢复或照价赔偿。
3、施工如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施工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4、按照约定日期时间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验收标准,进行施工、验收及质保。
5、做好防护、节水、节电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6、预算金额包括项目所需材料、五金配件、工具、设备、人工、垃圾清运、安全措施费、税费、运输费等。
7、结算以医院委托第三方审计为准。
四、报名材料要求
1.目录清晰。
2.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中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响应招标要求、产品参数对照表、投标项目方案、报价单、产品数据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一正三副,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注联系方式。
五、评分办法
六、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止再参加我院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出具检查结论报告后,双方无异议,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等额发票 3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八、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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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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