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E-NF-GK-2025-CG-0010项目名称:南丰镇南丰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市南丰幼儿园所需的南丰镇南丰幼儿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其中南丰园区需要加装视频监控105个,永联园区需要加装视频监控64个。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完成。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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