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精馏系统液相加氢催化剂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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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精馏系统液相加氢催化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7.50万元,采购人为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精馏系统液相加氢催化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精馏系统液相加氢催化剂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财务要求: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至今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1)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履约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1)单位负责人或董事、监事、高管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业绩材料:提供至少一个乙二醇行业液相加氢业绩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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