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利川市红椿片区农地整治项目(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湖北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
(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均可),或者一项市政公用工程EPC业绩(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均可),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③提供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证书,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站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