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区域修缮改造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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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区域修缮改造项目(二次)采购人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区域修缮改造项目(二次),为进一步优化医院资源配置,充分利用闲置房屋,满足学科发展需求,现同意对原高压氧舱用房区域进行修缮改造工作,将其用于医院学科发展业务用房,改造面积约540m,计划将原高压氧舱区域汇流排间及空压机房改造为VR训练室;高压氧舱大厅改造为视功能训练室、家长等待区及网络训练区;消防水泵房改造为中药煎药室;氧吧间、抢救室、消毒室、储藏室、值班室、更衣室、污洗间、卫生间等原高压氧配套单元用房恢复为后期预留医疗业务用房,修缮内容包含墙体砌筑、墙面、吊顶、地面、强电、弱电、给排水、中央空调:火灾烟感报警、门窗等,该修缮项目预算共计48.1565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3.56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区域修缮改造项目(二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谈判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5供应商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的书面声明。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书面声明;
3.7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31日08时00分到2025年04月0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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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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