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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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拟采用询比采购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矿山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采购人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编号:XECG2025032700174),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等文件精神,拟通过询比方式,选出一家单位对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评价服务。完成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报告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的要求,同时参照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进行编制,说明上一安全许可期间生产基本情况,对矿山生产期间的隐蔽致灾因素、重大安全风险进行定量定性评价,评价结论应明确是否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生产、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项目最高控制价:8.8万元。服务期限:1个月内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配合通过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后结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金属非金属矿安全评价资质。
(二)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矿种、同开采方式(露天)的评价项目不少于2个。(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未体现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三)项目组人员要求:安全评价项目组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金属非金属矿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的要求,其中项目组负责人应当具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及矿山安全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并在矿山安全领域工作3年以上,项目组其他人员应当包含采矿、机电、岩土、安全等专业。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等情况,并在评价报告中体现相关内容。承担安全评价的单位和人员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
(四)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3月31日11时00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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