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1号机组TSI系统升级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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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1号机组TSI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1号机组TSI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昭旭能源产业园区
2.2 规模:670MW*2火力发电机组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
2.5 交货地点:华能九台电厂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7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系统框架A6500-RR(3块)
继电器模块A6500-RC(6块)
通用测量模块A6500-UM(24块)
通讯模块A6500-CC(2块)
线性传感器前置器 A6500-LC(3块)
机柜电源QUINT4-PS/1AC/24DC/20(2块)
电涡流传感器+前置器EZ1080-06-00-100+EZ1000(8套)
瓦振传感器PR9268/200-000(2套)
低压缸相对膨胀传感器PR9352/S2(1套)
绝对膨胀传感器PR9350/02+PR9351/00(1套)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要求与原TSI就地传感器适配,TSI系统测量卡件为双通道,满足同类参数分布在不同卡件。卡件满足通用卡件功能可灵活互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2项350MW及以上机组TSI升级改造成套设备供货业绩(TSI系统升级改造范围包含测量卡件及框架整体更换升级或TSI系统整套更换升级),并附机组适配性合同业绩证明和业主针对适配性反馈证明材料,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的技术协议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
3.2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证明。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9日9:00起至2025年04月0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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