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全智出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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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z
项目名称:全椒县全智出行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元/三年;
最高费率:35%,各潜在投标人所报费率不得高于最高费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全椒县全智出行共享电单车(1000辆)进行运营服务,总体服务范围为:站点现场管理、车辆现场调度、站点车辆及设备卫生、故障报修及维修处理、设备的更新、一线运营人员日常管理(含招聘、培训、考核、调度)、调度人员着装、调度车辆的规范和安全行驶、宣传活动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3、4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4月16日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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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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